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财政局“玉龙县大具乡头台村冷库建设”询价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2019-06-25 12:00:00
  • 询价公告
  • 询价
  • 丽荣德采招2019-6-954号;2.2
  • 云南省
  • 行政机关
  • 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郑工
  • 预算***万元
  • 中标***万元
  •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财政局
  • 1390****550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财政局“玉龙县大具乡头台村冷库建设”询价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丽荣德采招2019-6-954号

1、询价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财政局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对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财政局“玉龙县大具乡头台村冷库建设”询价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丽荣德采招2019-6-954号;

2.2项目名称: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财政局“玉龙县大具乡头台村冷库建设”询价采购项目;

2.3项目内容:玉龙县大具乡头台村冷库建设询价采购;

2.4交货地点: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境内(采购方指定地点); 

2.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

2.6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具体采购内容(按规范品名称填报)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1

1、2号库(保温部分、制冷系统、电控系统、水系统)

2

2

3、4号库(保温部分、制冷系统、电控系统、水系统)

2

3

5号库(保温部分、制冷系统、电控系统、水系统)

1

4

冷库土建工程(水池建设、水管安装、保温地皮硬化、电路改造)

1

需要说明的情况:库房及基础设施已建设完成,需采购冷库设备。总设计库房(4个保鲜库、1个冷冻库)容积1621.2立方米。

  2.7采购预算:***元

3、参加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供应商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询价书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9年06月 26 日至2019年0702,上午08:30—12:00,上午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地点: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香江花园一期商铺5-101

4.3获取询价书时,报价人应向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4.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要求清晰反映本次采购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货物的类别);

4.3.2报价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本项个体工商户未设立基本账户的无需提供,仅需提供内容清晰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银行卡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4.3.3报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非法人机构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鲜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

4.3.4资质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4资格证明材料递交:报价人在按4.3项要求递交原件查验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鲜章)内容清晰的复印件资料一报价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资料查验的,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4.5询价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4.6 参与本项目公开询价采购的报价人如对本公告要求递交的资料及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技术参数、数量等有异议,应及时来电、来函咨询,联系电话:1828****868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190716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5.3递交符合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询价书各项要求的报价文件。

5.4 2019年07月1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5.5报价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报价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报价权利)。

6、项目预算及付款方式

6.1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元(大写:陆拾贰万叁仟元整,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预算价的报价。

6.2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签订合同进场 10   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30  % ;安装工程量完成50%后,  10 个日历天内支付总价款30  %;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  10 个日历天内支付总价款30  %(自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之日起,采购方承诺在  10  个日历天内组织验收);质保期(     )满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   % 。成交供应商自收到货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发票给采购方。

7、保证金的交存及退还

   7.1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或电汇(含网上银行汇款)。

   7.2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516:00时前

   7.3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7.4电汇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香格里支行

        银行账号:25******09200005827

(注: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进入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确认保证金的收到时间以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实际收到保证金时间为准。未按询价书规定交存保证金的报价人将被取消本项目的报价资格)

8、货物质量及验收

8.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或质量检测报告,技术规格应与询价书规定的技术规格、参数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报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报价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8.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询价书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原厂原配,正版操作软件,符合国家标准的全新合格产品,不得为组装、拼装产品。若报价人提供的货物为组装、拼装或未达到国家(质监部门)标准的质量认证要求,采购人与报价人签订的合同自动终止失效,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或退货,并取消报价人的供货资格,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报价人全部承担。

8.3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货物的品牌、规格、技术参数、要求、服务承诺等,必须与报价人向采购人、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递交的针对本项目的报价文件正、副本中的内容完全保持一致。  

 8.4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递交的报价文件正、副本,将作为采购人对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验收的重要依据,采购人将依据报价人所提供的报价文件正、副本的内容对报价人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若报价人提供的货物与报价文件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报价人全部承担。

8.5报价人所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与询价书要求技术参数如有偏离,请报价人在报价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中如实填报,且必须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技术参数与报价文件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报价人全部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人:和灿刚                       

联系电话:1390****550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话:1828****868

日期:2019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