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综合保税区丰华路(丰威路至华威路段)土方平整工程 第2次澄清

2020-07-30 12:00:00
  • 其他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NNZC2020-G2-00068-JHGL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黎工
  • 广西南宁当代丰耘投资管理公司
  • 0771-5******

 

一、项目名称:南宁综合保税区丰华路(丰威路至华威路段)土方平整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NNZC2020-G2-00068-JHGL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7月16日

三、澄清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请各投标人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下载。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第21条补充条款的第21.14“土方工程(不包含石方)以综合单价包干***运距由投标人按所能承受能力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对弃取土方运距、土质类别(不包含石方)、土质比例进行费用签证***土方工程综合单价(不包含石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有关土方挖填、调配、取弃(含超运)、裸土覆盖、运输加盖等一切作业的费用***取弃土场的消纳、租赁、青苗补偿、场地的恢复、平整、压实、检测等一切作业的费用*** 土方作业的其他费用***含政府临时性管制政策影响因素而发生的费用***如城乡清洁工程管理要求等因素。石方工程价格另行协商”***现删除本条内容。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4第2点“2土方工程(不包含石方)以综合单价包干***运距由投标人按所能承受能力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对弃取土方运距、土质类别(不包含石方)、土质比例进行费用签证***土方工程综合单价(不包含石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有关土方挖填、调配、取弃(含超运)、裸土覆盖、运输加盖等一切作业的费用***取弃土场的消纳、租赁、青苗补偿、场地的恢复、平整、压实、检测等一切作业的费用*** 土方作业的其他费用***含政府临时性管制政策影响因素而发生的费用***如城乡清洁工程管理要求等因素。石方工程价格另行协商。”***现删除本条内容。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2.6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的第5点“5、土方工程(不包含石方)以综合单价包干***运距由投标人按所能承受能力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对弃取土方运距、土质类别(不包含石方)、土质比例进行费用签证***土方工程综合单价(不包含石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有关土方挖填、调配、取弃(含超运)、裸土覆盖、运输加盖等一切作业的费用***取弃土场的消纳、租赁、青苗补偿、场地的恢复、平整、压实、检测等一切作业的费用*** 土方作业的其他费用***含政府临时性管制政策影响因素而发生的费用***如城乡清洁工程管理要求等因素。石方工程价格另行协商。”***现删除本条内容。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10.3 变更程序原内容为“变更价款约定的其他方法: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单价不予调整。”

现更改为:

10.3 变更程序

(1)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参照《关于加强南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管理的通知》(南建项目[2004]3号)及《关于改进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监管的通知》(南财投审[2007]66号)办理***实际以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宁高新区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高新管字[2013]162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新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的通知》(高新管办【2016】102号)为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

(2)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工程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建设单位将有关变更文件、签证单审批件、工程联系单、预算书等工程资料送相关部门备案***并作为进度款支付、事后抽查和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

(3) 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4)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按第⑴、⑵、⑶条款的要求初步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按不高于70%的比例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调整金额待工程单项结算或结算时***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最终审定。

(5)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隐蔽工程或工程量发生增减变动***必须经发包人、监理与承包人及南宁高新区相关部门现场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7)参与工程建设任何一方提出的变更***均应由发包人审查同意。涉及到图纸修改的***应由设计人提供设计变更图纸文件或说明。承包人应在变更后7天内编制变更报价书***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审核后签字确认后***方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8)变更价款的确定按专用条款第11条、第12.1条及南宁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宁高新区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高新管字【2013】162号文)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新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的通知》(高新管办【2016】102号文)执行。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10.4 变更估价10.4.1 变更估价原则原内容为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单价不予调整。

现更改为: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高新区财政局、高新区建设局、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与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11.价格调整价格调整方式原内容为“本项目综合单价价格不作调整。

更改为:

11. 价格调整

价格调整方式:根据南重点办【2014】29号文***在工程施工期间***因征地拆迁、规划调整以及重大设计变更等建设单位的原因影响***导致工程在合理施工期内材料耗用期间***单种主要建筑材料在《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平均价与招标文件的计价条款规定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年第(      )期发布主要建筑材料信息价之比变动幅度在±7%以上***且主要建筑材料涨跌金额之和超过工程造价比例在3%以上(不含3%)的***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南重点办【2014】29号文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调整实际受影响的施工范围及施工时段相关材料结算价款***调整公式如下。除此之外***因市场价格波动产生的材料价格变动将不予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调整价差金额=∑{[在合理施工期内材料耗用期间《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主要建筑材料的市场平均价格-招标文件的计价条款规定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年第(       )期发布主要建筑材料信息价×(1±7%)]×对应工程材料数量}。

无论工程量增减多少***均按原中标单价执行(不含经发包人确认的承诺函中约定的清单项目***该部份按承诺执行)。

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12.1 合同价格形式原内容“(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现行定额及相应规费、有关文件规定计算***并乘以(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须发包人、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书面签证确认)计算;无定额可套的***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发包人、承包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后签证确定(按税内独立费计)综合价格;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发包人及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费用定额中有区间的费率按中间值计取。”

现更改为: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现行定额及相应规费、有关文件规定计算***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公布的工程招标控制价)***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须发包人、高新区财政部门等书面签证确认)计算;无定额可套的***由高新区财政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后签证确定(按税内独立费计)综合价格;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发包人及高新区财政部门审定***费用定额中有区间的费率按中间值计取。

9、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已经重新生成***请各投标人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重新下载新的招标文件***按重新生成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南宁当代丰耘投资管理公司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海路20号南宁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1#楼0319室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71-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

联系人:黎工***联系电话:0771-4******转809

 

招标人:广西南宁当代丰耘投资管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