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兴坪休闲养生度假区项目(一期)安置区道路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 广西立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9449303.62元【其中:预算价 8179901.48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160358.23 元,规费 170016.31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157910.71 元,其他 12105.60 元),增值税 859027.60 元,暂估价 80000.00 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8016303.45 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160358.23 元,规费 170016.31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157910.71 元,其他 12105.60 元),增值税 859027.60 元,暂估价 80000.00 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75594.43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暂列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主要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备注:如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带◆号的重要子项与招标控制价公布的不符,则以招标控制价公布为准。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阳朔县兴坪镇人民政府(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