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荔浦市新坪镇等五个镇级污水处理厂采购安装在线检测设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一)

2020-07-22 12:00:00
  • 澄清/更正
  • 公开招标
  • GLZC2020-G1-17039-GXXY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荔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807****228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荔浦市新坪镇等五个镇级污水处理厂采购安装在线检测设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0-G1-17039-GXX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荔浦市新坪镇等五个镇级污水处理厂采购安装在线检测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现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

交付使用时间及地点

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2、交付地点和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安装完成后交货。

 现更正为:

 

交付使用时间及地点

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2、交付地点和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安装完成后交货。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二条  交货地点、时间、交货状态、风险承担

2.交货时间: 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10天内。

现更正为:

2. 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七条  交付

1. 交付使用期:自自收到预付款之日起30日内,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现更正为:

1. 交付使用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更正日期:2020年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更正原因:应采购人要求更正。

2、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荔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荔浦市荔城镇荔松路 159 号

联系人及电话: 韦东 1807****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荔浦市荔松路34号

及电话:莫家玉  1337****23

3.项目联系人:莫家玉  1337****923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7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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