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建业路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GZXM2020-G2-0003)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南宁市良庆区建业路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做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P2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不良行为记录第2点原为:“(2)历年曾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市建委通报列入黑名单尚未解除的单位,因不诚信经营被南宁市政府拉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更改为:“(2)历年曾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南宁市住建局通报列入黑名单尚未解除的单位,因不诚信经营被南宁市政府拉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
2、招标文件P8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第2点原为:“2.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业主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如有)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不得低于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最高不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更改为:“2.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按相关规定执行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不得低于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最高不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3、招标文件P134 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序号8原为“逾期竣工违约金 约定内容:结算造价的0.4%/天。”更改为“逾期竣工违约金 约定内容:结算造价的0.04%/天。”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改为“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上传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标系统中并在网上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开标程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项目,无需投标人来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当天接到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通知后,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远程解密即可(远程解密操作方法详见: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infodetail/?infoid=8336f68d-7972-4465-bdad-12d8b03823d1&categoryNum=018);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不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及不加密光盘;原招标文件开标程序里规定的相关的投标人需要到现场签到、投标人需要对相关材料进行签字等部分调整为不需现场签到、不需对相关材料进行签字。本项目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0,0771-2******。
6、请各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填写“确认投标信息”中的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手机等相关信息。项目开标当天联系人要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配合提供开标会材料进行签到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项目开标公布投标人递交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通知各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联系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号,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录入开标系统进行签到,签到完成后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各投标人请于开标当天接到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通知后,于当天上午对投标文件进行网上解密,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投标人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行业主管部门现场监督完成开标会工作。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开评标结果公示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
七、交易服务单位: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监督部门及电话: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监督电话:0771-5******)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 | 地 址: | 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家文化广场C1栋602号 |
邮 编: | 530000 | 邮 编: | 530000 |
联 系 人: | 杨工 | 联 系 人: | 符苗 |
电 话: | 0771-4****** | 电 话: | 1775****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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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