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桂绿城·富康园公共租赁住房(二期)附属工程第3次澄清
2020-07-15 12:00:00
建昶SG20-03-037
各投标人:
八桂绿城·富康园公共租赁住房(二期)附属工程(建昶SG20-03-037)就投标人疑问作如下答复:
一、投标人疑问1: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部分,“一、施工组织设计”中附表七《主要设备选用承诺函》是否需要填写落款并盖章。
答复: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根据评标办法有关要求,投标人按附表七《主要设备选用承诺函》提供承诺即可,不需填写投标单位落款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同时不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投标人疑问2:招标文件中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商务标部分《投标函附录》“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金额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复: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保证金”执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