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塘镇天堂村六佔坡精品示范村村史室布展装饰及坡内文化氛围打造(QXQZC2020C30406)变更公告(一)

2020-07-14 12:00:00
  • 澄清/更正
  • 竞争性磋商
  • QXQZC2020C30406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其他
  • 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 077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QXQZC2020C304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长塘镇天堂村六佔坡精品示范村村史室布展装饰及坡内文化氛围打造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人应于20207211300分前将磋商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磋商文件处理)。

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详见: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日期: 2020年07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13:00分。

二、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一)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5:00~17:30,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2020年7月21日11时00分前必须送达并签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不受理供应商开标现场递交文件视为无效投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12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招标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五)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12号时代康苑三层301号房 收件人:姚工、莫工 联系电话:0771-5******

三、供应商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取消招标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中“14.2响应文件的递交,16.4.1磋商时间及地点”的所有内容。

四、响应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响应文件包封,采购人对响应文件密封性和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项目于2020年07月21日 13时 00 分后为与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疫情期间,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面对面磋商,采用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不见面形式。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准确无误且响应的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

(一)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 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二)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三)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封面,原文件“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变更为:“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七、请按通知内容执行,响应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附件: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长安路与长宁路交汇处附近西南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77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12号时代康苑三层301号房     

   项目联系人(询问):莫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771-5******           

    


 

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