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健康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编号: NNZC2019-J1-0024-GXXN)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2019-06-20 12:00:00
  • 澄清/更正
  • 竞争性谈判
  • NNZC2019-J1-0024-GXXN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健康局;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健康局空调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NNZC2019-J1-0024-GXXN

三、采购单位: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健康局;

四、联系人:卢工 0771-3290042;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6月17日;

六、更正日期:2019年6月20日;

七、更正内容: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内容更改如下:

原文件第二章需求一览表说明“★5、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若采购货物含有此类产品时,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现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证明材料(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清单目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相应投标无效。”

现更改如下:本点删除。

更改理由:根据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同时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