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气象局搬迁项目观测场建设工程(招标备案编号:DZCZ1G201900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2019-06-20 12:00:00
  • 其他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DZCZ1G2019002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法人章)
  • 灵川县气象局(盖单位法人章)

灵川县气象局搬迁项目观测场建设工程(招标备案编号:DZCZ1G2019002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 灵川县财政局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3063029.43 元【其中:预算价 2637169.73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62783.45 元,规费 110165.56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101770.84 元,其他 8394.72 元),增值税 252910.69 元】。
经业主确认后,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2637169.73 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62783.45 元,规费 110165.56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101770.84 元,其他 8394.72 元),增值税 252910.69 】。根据灵川县财政局灵财评【201972号文要求,审定总造价 3063029.43 元作为本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
根据市住建〔 2016 34 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 24504.24 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主要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 灵川县气象局(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德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法人章)
2019 6月19日
招标备案机构: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