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仲裁案件辅助工作(NNZC2019-G3-00001-CJXG )更正公告
2019-03-19 12:00:00
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仲裁案件辅助工作(NNZC2019-G3-00001-CJXG )
更
正公告
各投标人:
一、
采购
项目名称:
仲裁案件辅助工作
二、
采购
项目编号:
NNZC2019-G3-00001-CJXG
三、
招标
人名称:
南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
南宁市嘉宾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
赖铭悦
0771-5******
四、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古城路26号9号楼A座0203室
项目联系人
及电话
:
陈工
0771-2******
五、首次公告日期
:
2019
年
3
月
10
日;
六、更正日期
:
2019
年
3
月
19
日;
七、现对
采购
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
1、
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资格文件 中:
▲(7)投标人的合伙人及出资信息、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说明:
①
合伙人及出资信息证明材料
是指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必须能清晰反映各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时间、方式,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等信息,如企业在公示报告中选择信息不公开,则必须提供工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
合伙人及出资信息证明材料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方法: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正确的企业名称进入信息公示页面,再点击“信息打印”,在信息打印模块上勾选“全选”,点击“确定
”
生成信息公示报告再进行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须完整且加盖公章提交,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提交不完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②
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证明材料是指能反映投标人的母公司和子公司或投标人的上级管理单位及其管理的下级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工商、民政、编制等登记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现更改为:
将第(
7
)删除,
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地方亦作相应更改。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