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灵川县潭下镇蔡岗村等7个村旱改水项目(编号:DCZX-GLGC-001)控制价公告
2019-01-11 12:00:00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
和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年1月5日印发)
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
经
灵川县财政局
委托
广西公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审核,工程
预算总
价为
***
元【其中:工程施工费
4957820.09
元,设备购置费
139991.98
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
元【其中:工程施工费
4957820.09
元,设备购置费
139991.98
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均不能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
,
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
人名称:
灵川县潭下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名称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莫俊刚
联系人:莫朝杰
联系电话:1378****936 联系电话:0773-3******
2019
年
1
月
10
日
招标备案机构: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经办人: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