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政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凭祥市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拟对财政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财政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
二、项目编号:CZZC2019-D3-80054-GXJH
三、采购内容:财政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万元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并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在公示期限内,未收到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任何意见和异议。本项目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方式:
1.发售时间:2019年 3 月 14日至2019年3 月19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发售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G组团(市发改委后面)】;
3.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采购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文件;
4.获取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前往:①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如按国家规定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按国家规定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以上证件或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属于复印件的同时携带原件以供核查。
八、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00元),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报价保证金应于截标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崇左分行营业室
账 号:20073101040023069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协商供应商应于 2019年3月22 日0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G组团(市发改委后面)】,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协商时间和地点:2019 年 3 月 22 日 09 时 30分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G组团(市发改委后面)】
十一、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公示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凭祥市财政局
地址:凭祥市北环路65号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771-5******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G组团(市发改委后面)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传真:0771-7******
3、监督部门:凭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1-5******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 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