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蝶湖公园景观亮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XJHY-YL-CGSB-20190717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巩留县蝶湖公园景观亮化项目 | 1 | ***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法人独立资格; (2)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厂家直接委托的经销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有稳定常驻疆内的专业售后服务) (3)所投设备及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6-25 至 2019-07-01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B栋1439室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厂家授权书、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厂家直接委托的经销商,制造商需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稳定常驻新疆内的专业售后服务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7-17 10:30:00
七、 投标地址: 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B栋1439室
八、 开标时间: 2019-07-17 10:30:00
九、 开标地址: 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B栋1439室
十、 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 1 | 巩留县蝶湖公园景观亮化项目 | 30000 | 建行伊宁新华西路支行 | 650501656****0000180 | 银行电汇或企业网银 |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分公司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3、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分公司
联系人: 姚婷婷
联系电话: 0999-8******
传真: 0999-8******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B栋1439室
2、采购人名称: 巩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刘文博
联系电话: 1310****858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巩留县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刘欣
监督投诉电话: 0999-5******
传真: 0999-5******
地址: 巩留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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