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芦草沟人民政府采购“高酸海棠树苗及种植”项目询价公告
霍城县芦草沟人民政府采购“高酸海棠树苗及种植”项目询价公告
霍城县政府采购中心以询价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霍城县芦草沟人民政府采购“高酸海棠树苗及种植”询价项目(HCXZFCG—2019XJ—010号)
二、 采购单位:霍城县芦草沟人民政府 联系人:叶峰 联系电话:1310****230
三、询价内容:“高酸海棠树苗及种植”1批(具体参数和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四、采购预算:***元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5、投标人在 疆内设有售后服 务机构的相关资 质证明(疆 内企业提供售后 服务承诺书 原件,异地企业提供与疆内企业的售后服务协 议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供应商必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供,如果提供不全或密封在投标文件里,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二次提供)。
六、询价文件取得:
取得方式:参加报价供应商请在公告附件中下载询价通知书。
七、报价时间:2019年5月14日12:00时(北京时间)。
八、报价地点:霍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九、集中采购机构:伊犁州霍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霍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本项目联系人: 马新玲 联 系 电 话:0999—3******
十、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霍城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 季露 监督投诉电话: 09******863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伊犁州霍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5月10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