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武进实验学校设备采购项目

2019-03-30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XJYNHW20190301(01-0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 陈莉
  • 预算***万元
  • 尼勒克县教育局

一、   招标项目编号:  XJYNHW20190301(01-02)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尼勒克县武进实验学校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1***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
2尼勒克县武进实验学校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11300000绿化树苗采购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招标产品经营范围,三证合一);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方钢、中纤板、油漆、吸音板、磁砖等)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投标人在新疆伊犁范围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新疆伊犁范围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异地企业提供与本地企业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招标产品经营范围,三证合一);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和植物检疫登记证原件; (7)投标人在新疆伊犁范围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新疆伊犁范围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异地企业提供与本地企业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4-01 至 2019-04-08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技术与产业转移中心(安徽路与深圳路交汇路口)B区6楼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标段:(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招标产品经营范围,三证合一);(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 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 投标人在新疆伊犁范围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新疆伊犁范围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异地企业提供与本地企业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二标段:(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招标产品经营范围,三证合一);(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和植物检疫登记证原件;(6) 投标人在新疆伊犁范围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新疆伊犁范围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异地企业提供与本地企业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4-24 16:00:00 

七、 投标地址: 伊宁市经济合作区技术与产业转移中心(安徽路与深圳路交汇路口)B区6楼 

八、 开标时间: 2019-04-24 16:00:00 

九、 开标地址: 伊宁市经济合作区技术与产业转移中心(安徽路与深圳路交汇路口)B区6楼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尼勒克县武进实验学校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20000中国银行伊宁市边合区四川路支行107067258896支票或电汇
2尼勒克县武进实验学校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25000中国银行伊宁市边合区四川路支行107067258896支票或电汇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小艳 

联系电话:1589****661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2、采购人名称: 尼勒克县教育局 

联系人: 张天虎 

联系电话: 1399****2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尼勒克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陈莉 

监督投诉电话: 0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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