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尔石窟测绘(二期)二次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XJHD2019021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范围包含本项目所有的招标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外省队伍进疆单位备案手续或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3-29 至 2019-04-04
上午: 10:00-13:30
下午: 15:3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等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壹份加盖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4-18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 2019-04-18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 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3、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马芮
联系电话: 1365****217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层
2、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龟兹研究院
联系人: 焦俊峰
联系电话: 0991-4******
地址: 乌鲁木齐市博物馆南巷83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 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0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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