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广东工业园区道路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19-03-26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DHZB-(2019)-H017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阿也提古丽
  • 哈密市伊州区大自然造林有限公司

一、   招标项目编号:  DHZB-(2019)-H017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哈密市广东工业园区道路绿化工程项目
431200哈密市伊州区大自然造林有限公司土方换填等内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3-26 至 2019-04-02 

上午: 09:30-13:30 

下午: 15:3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哈密市广东路南粤活动中心后原人防办二楼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资料原件(以上资料须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到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4-22 10:30:00

七、    投标地址: 哈密市广东路南粤活动中心后原人防办二楼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 2019-04-22 10:30:00 

九、    开标地址: 哈密市广东路南粤活动中心后原人防办二楼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哈密市广东工业园区道路绿化工程项目8000工行哈密市分行广场北路支行3011000509200025684电汇、转账1、在汇款凭证上备注栏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XX项目 ”,若字数超标,可自行简写项目名称。2、汇款后凭汇款凭证或网页截图至招标代理公司开具收据,其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中。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静 

联系电话: 0902-2****** 

传真: 0902-2****** 

地址:哈密市广东路南粤活动中心后原人防办二楼

2、采购人名称: 哈密市伊州区大自然造林有限公司 

联系人: 达吾提·依米提 

联系电话: 1550****969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伊州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 阿也提古丽 

监督投诉电话: 0902-2****** 

传真:  

地址:伊州区建国南路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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