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财政局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03-25 12:00:00
  • 谈判公告
  • 竞争性谈判
  • HTZFCG(2019JZ)011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 杜鹏
  • 和田地区财政局
  • 0903-2******





一、采购项目编号:  HTZFCG(2019JZ)01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4、须为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备选库入围企业; 5、近3年来接受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委托第三方绩效评价或绩效目标评审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拟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质文件审核合格后免费发放,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自带U盘)。为方便外地供应商报名可电话申请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  

3、其他事项

 1、供应商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9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年4月1日上午10:30分整 3、谈判地点: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地区财政局一楼开标厅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国栋 

联系电话:0903-2****** 

2、采购人名称:和田地区财政局 

联系人: 郭栋 

联系电话:0903-2******转6201 

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和田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杜鹏 

监督投诉电话:0903-2****** 

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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