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教育局2019年春季学年营养餐食材-面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一、 采购项目编号: 0634-184KS(2)-071-1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采购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第一包段 | 18956 | *** | 袋 | 小麦粉(特二粉),需提供样品,并按样品供货,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有产品合格证及生产日期,出厂不超过两个月,每袋20kg,按月需求数量配送至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各中心学校、各中心幼儿园、包括村级学校。村级幼儿园),按样品供货,供货企业相关资质齐全,代理本次招投标项目出具的投标授权书,最终以配送量为准。 | |
| 2 | 第二包段 | 27231 | 2341866 | 袋 | 小麦粉(特二粉),需提供样品,并按样品供货,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有产品合格证及生产日期,出厂不超过两个月,每袋20kg,按月需求数量配送至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各中心学校、各中心幼儿园、包括村级学校。村级幼儿园),按样品供货,供货企业相关资质齐全,代理本次招投标项目出具的投标授权书,最终以配送量为准。 |
四、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 2、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3、生产企业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原件)。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需要提供配送工作人员健康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发售时间: 2019-03-22 至 2019-03-29
上午: 10:00-13:30
下午: 15:30-19: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新疆喀什市吐曼路一号财富大厦9层010号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 200
六、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04-01 16:00:00
七、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莎车县城南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八、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4-01 16:00:00
九、 谈判地址:莎车县城南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十、 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 1 | 第一包段 | 3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长春路支行 | 3001 1201 0400 00672 | 电汇 | 标明所报包段 |
| 2 | 第二包段 | 40000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长春路支行 | 3001 1201 0400 00672 | 电汇 | 标明所报包段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 2、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3、生产企业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原件)。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需要提供配送工作人员健康证(原件)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喀什行署《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喀署办法[2016]55号)规定, 投标报价实行莎车县注册的生产企业按10%价格扣除制度、喀什地区其他县注册的生产性企业按6%价格扣除制度,喀什地区以外企业不下浮,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估。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本县生产性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4、其他事项
无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甲鼎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海江
联系电话:1356****006
传真:
地址:新疆喀什市吐曼路一号财富大厦9层010号
2、采购人名称:莎车县教育局
联系人: 斯里可江
联系电话:1589****262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莎车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丁洪
监督投诉电话:0998-8512619 0998-8512361
传真:
地址: 莎车县城南综合办公大楼111、1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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