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卫健委病媒消杀采购项目

2019-03-22 12:0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KBQ-CS-2019-009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政府采购中心
  • 司亚丽
  • 预算***万元
  • 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卫健委
  • 0990-6******


一、  采购项目编号: KBQ-CS-2019-009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卫健委病媒消杀采购项目1***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信合联服网站办理诚信注册备案。(企业备案信息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进行年度审核。网址:http://www.xhlfzx.com.cn/,地址:市政府2号楼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信用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990-6******) 2、所提供的药品必须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农药登记证。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2019-03-22  至  2019-04-02 

  上午:10:30-14:00 

  下午:16:00-19: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4、磋商文件售价(元):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九、  磋商地址: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卫健委病媒消杀采购项目50000工商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白碱滩区支行营业部3003021009026420725转账(电汇)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策性加分的相关说明: 1、关于小微企业: 1.1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1.1.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1.2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2.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1.2.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3具体加分说明: 1.3.1投标人为小型企业得1分、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得2分、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及以下的微型企业得3分;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原红 

联系电话:0990-6****** 

传真: 

地址:白碱滩区中兴路77号 

2、采购人名称: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卫健委 

联系人:李慧芳 

联系电话:1780****255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财政局 

联系人:司亚丽 

监督投诉电话:0990-6******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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