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莎车县教育局寄宿生生活用品办公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3-22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KSDQ(GK)-ZJ20190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丁洪
  • 莎车县教育局

一、   招标项目编号:  KSDQ(GK)-ZJ201901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第一包诺其学校寄宿生生活设施用品(食堂设备)     1                         300000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包诺其学校寄宿生生活设施用品(餐桌凳)1250000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包诺其学校寄宿生生活设施用品(寄宿设备)1120000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包九中煤改电厨房设备(拆除二楼破旧煤灶,安装煤改电锅灶,配备消毒柜,蒸饭车,工作台,米面架子,净水器,直饮机)1310000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包技工学校炊具餐具(采购电器蒸饭车,燃气灶,冰箱,消毒柜,直饮机,开水器,餐具)1290000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包一中课程教具(中学部编课程教具,与人教版教材配套,符合2019年新大纲教学标准,遵循节能环保要求,质检合格)11222300详见招标文件
第七包中学春季办公卫生用品(办公纸张,卫生工具,体育用品)1800000详见招标文件
第八包小学春季办公卫生用品(办公纸张,卫生工具,体育用品)11000000详见招标文件
第九包幼儿园春季办公卫生用品(办公纸张,卫生工具,体育用品)1360000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3)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投标无需提供); (4)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人投标无需提供); (5)凡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3-22 至 2019-4-2 

上午: 10:00-15:30 

下午: 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喀什市东城区行政审批局西侧特区设计(咨询)总部大厦第7层703室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3)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投标无需提供); (4)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人投标无需提供); (5)凡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6)报名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并准备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4-18 16:00

七、    投标地址:莎车县城南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八、    开标时间: 2019-04-18 16:00:00

九、    开标地址: 莎车县城南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第一包

6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

30476101040005044

电汇
2第二包

5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

30476101040005044

电汇
3第三包

2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

30476101040005044

电汇
4第四包

6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

30476101040005044

电汇
5第五包

6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

30476101040005044

电汇
   6  第六包

   244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

30476101040005044

   电汇
   7  第七包

   7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

30476101040005044

   电汇
8第八包

2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

30476101040005044

电汇


   9  第九包 

   7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


30476101040005044

   电汇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按照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执行,对在莎车县注册的生产企业给予报价10%的扣除;在喀什地区其他县市注册的生产企业给予报价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在同质同价的前提下,优先考虑莎车县注册的本地企业。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何梅 

联系电话: 1589****000 

传真:  

地址:  喀什市东城区行政审批局西侧特区设计(咨询)总部大厦第7层703室 

2、采购人名称: 莎车县教育局 

联系人: 唐江 

联系电话: 1599****589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莎车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丁洪 

监督投诉电话: 0998-8******;0998-8512619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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