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服务采购,拟采购3家司法鉴定服务单位;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 投标人须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且业务范围须包含法医病理、法医临床、交通事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痕迹、微量等鉴定类别中的任意两项。
3.投标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4.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6日(10:00至13:30, 15:00至19: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408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4、磋商文件售价(元):200.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11日11 :0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上述(1)-(4)资料报名时须留存,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志燕、王中华
联系电话:0991-5****** 1809****281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小区一栋411号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联系人:林龙
联系电话:1899****211
地址:新疆昌吉市北外环路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采购办
联系人: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0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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