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校本部消防系统整合改造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2019-03-19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ZYCX-2019-01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新疆志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李正勇
  • 预算***万元
  • 新疆大学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YCX-2019-011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一标段新疆大学校1号教学楼消防系统改造及教学楼至各单体室外管线工程1***新疆大学校1号教学楼消防系统改造及教学楼至各单体室外管线改造
二标段新疆大学校图书馆消防系统改造工程11180000新疆大学校图书馆消防系统改造
三标段新疆大学校10、11号学生宿舍楼消防系统整合改造工程11160000新疆大学校10、11号学生宿舍楼消防系统整合改造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企业须有进疆备案;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安全事故记录; (6)在乌鲁木齐市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售后服务队伍; (7)投标企业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被消防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处分除外)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 (8)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承担过3项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需提供合同证明); (9)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开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2个及以上类似施工项目的负责人。并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状况(需提供合同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3-20 至 2019-03-26

上午: 10:30-13:30 

下午: 15:3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智海楼606室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固定营业场所证明材料;疆外企业进疆备案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查询时间以报名期限内为准;企业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职称证;项目负责人业绩。以上证件原件(同时提供2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4-09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智海楼606室 

八、    开标时间: 2019-04-09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智海楼606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新疆大学校1号教学楼消防系统改造及教学楼至各单体室外管线工程2500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支行107001527016电汇
2新疆大学校图书馆消防系统改造工程2300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支行107001527016电汇
3
新疆大学校10、11号学生宿舍楼消防系统整合改造工程2300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支行107001527016电汇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志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金慧玲 

联系电话: 0991-4****** 

传真: 0991-4623415 

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智海楼606室 

2、采购人名称: 新疆大学 

联系人: 于老师 

联系电话: 0991-8****** 

传真: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新疆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自治区采购办 

联系人: 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0991-2******  

传真:  

地址: 新疆天山区明德路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