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食堂引进服务项目18-28-31)
一、 采购项目编号: 18-28-31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采购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五证一码或三证合一资质原件或公证件;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开标时,投标企业对以上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件。投标企业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2019-03-19 至 2019-03-25
上午:10:00-14:30
下午:14:30-19: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阿克苏政府网(阿克苏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未办理CA数字锁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CA数字锁,并通过审核、报名后,即可参加项目投标。(CA数字锁办理地点:地区为民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综合窗口)
4、磋商文件售价(元): 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03-29 10:2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2019年1月2日上午10:20时前(北京时间)递交至地区为民服务中心四楼大厅地区政府采购中心窗口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3-29 10:30:00
九、 磋商地址::阿克苏地区为民服务中心A座四楼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 食堂引进服务项目 | 10000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1389****281
传真:
地址:阿克苏
2、采购人名称:阿克苏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唐继雄
联系电话:1899****980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阿克苏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永战
监督投诉电话:0997-2******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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