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高昌区恰特喀勒乡肥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03-18 12:00:00
  • 谈判公告
  • 竞争性谈判
  • HYZB2019-(Z)08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吐鲁番市华域天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王玉萍
  • 预算***万元
  • 吐鲁番市高昌区恰特喀勒乡人民政府
  • 0995-8******

 




一、  采购项目编号:  HYZB2019-(Z)08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基肥900***规格、型号、数量及相关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过磷酸钙33000118800公斤规格、型号、数量及相关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尿素33006600公斤规格、型号、数量及相关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含氮磷钾18%的复合肥2400086400公斤规格、型号、数量及相关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51%硫酸钾1200043200公斤规格、型号、数量及相关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发售时间:   2019-03-19 至  2019-03-25 

上午: 10:00-13:30 

下午: 15:30-19: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西路雅居商铺-103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 200 

六、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03-26 10:30:00 

七、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F 

八、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3-26 10:30:00 

九、  谈判地址: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F 

十、  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吐鲁番市高昌区恰特喀勒乡肥料采购项目5000吐鲁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838010012010105677788电汇或银行转账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不齐者不予购买招标文件。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 2、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期)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期)内的产品: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5、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政策 。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吐鲁番市华域天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1369****201

传真: 

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西路雅居小区-103 

2、采购人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恰特喀勒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雍卫星 

联系电话:1800****552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王玉萍  

监督投诉电话:0995-8******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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