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执法功能区办公综合楼外网及地面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 HWZC【2019】-215
二、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一包 | 1639269.9 | 执法功能区办公综合楼外网改造 | |||
| 2 | 二包 | 811683.4 | 暖气及保温一体板改造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经年审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一包投标人要求: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进疆备案册),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及有效安全考核证;
4. 二包投标人要求: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进疆备案册);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及有效安全考核证;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 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企业信用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3-14 至 2019-03-20
上午: 10:00-13:30
下午: 16:0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246号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其法人亲自签署投标报名的请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投标人企业信用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证件不全不予报名;
(4)一包投标人要求: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疆外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进疆备案册原件),项目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原件及有效安全考核证原件;
(5)二包投标人要求: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级)以上资质原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疆外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进疆备案册原件),项目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原件及有效安全考核证原件;
(以上资料报名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二套加盖公章留存,其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需提供原件二份)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证件不全不予报名,招标文件无论任何原因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9-04-09 16:00:00
七、投标地址: 乌鲁木齐西北路68号哈密大厦
八、开标时间: 2019-04-09 16:00:00
九、开标地址: 乌鲁木齐西北路68号哈密大厦
十、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 1 | 一包:执法功能区办公综合楼外网改造 | 32000 | ||||
| 2 | 二包:暖气及保温一体板改造 | 16000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丽
联系电话: 1809****810
地址: 天山区新华北路246号
2、采购人名称: 自治区森林公安局
联系人: 马勇
联系电话: 0991-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新疆政府采购网
联系人: 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0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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