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数字化医用射线摄影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KSBCXDL(GK)2019-05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01 | 数字化医用射线摄影系统 | 4 | *** | 套 | 详细技术参数和数量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及投标单位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社保缴纳证明(公司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备注:法定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现场查询公司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⑤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及其主要负责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官方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并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3-14 至 2019-03-20 上午: 10:30-14:00 下午: 15:3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喀什市明旺锦城高层四单元六楼4063室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2、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投标单位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公司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备注:法定代表或被授权委托人现场查询公司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3、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投标人及其主要负责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官方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并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6、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7、所投设备必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加盖厂家公章复印件)。(备注:上述有效的资质及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同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留存)。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04-03 11:00:00
七、投标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966号果岭新天地A座2004室
八、开标时间:2019-04-03 11:00:00
九、开标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966号果岭新天地A座2004室
十、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 1 | 数字化医用射线摄影系统 | 60000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事项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姝遐
联系电话:1527****783 1759****699
地址:喀什市明旺锦城高层四单元六楼4063室
2、采购人名称: 巴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 廖志芳
联系电话: 1810****86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巴楚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王少蓉
监督投诉电话: 0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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