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牵引式垃圾箱(三标段)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JZDXJ-DL-20190025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JZDXJ-DL-20190025 | 669 | *** | 个 | 1、牵引式箱体垃圾箱产品参数要求:2、外形尺寸(长×宽×高):长≥3400mm宽≥1750mm高≥1800mm;3、箱体尺寸:长≥2500mm宽≥1500mm高≥1200mm;4、箱体材质为Q235,厚度≥2.5mm钢板;5、有效容积:≥4m³;6、箱体主架采用80mm槽钢,内框骨架采用50mm槽钢;7、整体周正,前板、侧板、后板之间采用连续焊缝,焊缝均匀、牢靠、无焊接缺陷,板与槽钢之间采用断续焊;8、箱体经防锈漆打底,采用环氧富锌底漆,表面采用绿色漆面,外表喷字;9、牵引采用优质10号槽钢,液压式油缸≥16MPa,箱体后门自动开关。10、托轴采用加重型六眼轴头,轮胎型号6500-16;具体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近半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免税证明;提供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企业需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年检合格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投标货物的相关业务,能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相符的设备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网站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3-11 至 2019-03-20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阳光小区B区6栋1单元15楼B室)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需提供“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有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鲜公章),同时提供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资料不全,复印件不清楚,不予受理。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4-01 16:00:00
七、 投标地址: 莎车县城南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新公安局斜对面)
八、 开标时间: 2019-04-01 16:00:00
九、 开标地址: 莎车县城南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新公安局斜对面)
十、 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 1 | 莎车县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牵引式垃圾箱(三标段) | 8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三宫支行 | 3002029309100056954 | 电汇或转账 | 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注: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按照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执行,对莎车县生产企业给予报价10%的扣除;本地区其他县市生产企业给予报价6%的扣除,参与评审。在同质同价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本地企业。
3、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嘉宇
联系电话: 1331****301
传真: 0991-5******
地址: 喀什市阳光小区B区6栋1单元15楼B室
2、采购人名称: 莎车县农村工作办公室、阿斯兰巴格乡、达木斯乡、古勒巴格镇、霍什拉甫乡、叶尔羌街道办、喀群乡、恰热克镇、托木吾斯塘乡、乌达力克乡、亚克艾日克乡、英吾斯塘乡、孜热甫夏提塔吉克民族乡
联系人: 贾晓勇,李晓飞
联系电话: 1509****292、1502****000
传真:
地址: 莎车县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莎车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 丁洪
监督投诉电话: 0998-8******/0998-8512619
传真:
地址: 莎车县城南综合办公大楼117室、1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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