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垃圾运输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SCG-GKZB2018101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医疗垃圾运输车 | 1 | *** | 辆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三证合一需提供投标企业营业执照】 (4)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被授权人和项目组成员缴纳开标日前6个月的社保资金证明原件或有电子专用章的缴费清单(法人参加提供社保证明或退休证,被授权人和项目组成员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原件); (5)税务机关出具的2018年下半年投标人依法纳税凭证原件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 (6)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7)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3-08 至 2019-03-14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40号九城商务楼三楼315室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三证合一需提供投标企业营业执照】 (4)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被授权人和项目组成员缴纳开标日前6个月的社保资金证明原件或有电子专用章的缴费清单(法人参加提供社保证明或退休证,被授权人和项目组成员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原件); (5)税务机关出具的2018年下半年投标人依法纳税凭证原件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 (6)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7)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以上资料报名携带原件并准备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3-28 10:30:00
七、 投标地址: 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40号九城商务楼三楼315室
八、 开标时间: 2019-03-28 10:30:00
九、 开标地址: 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40号九城商务楼三楼315室
十、 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 1 | 医疗垃圾运输车 | 2000 | 昭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昭苏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81801****010123286739 | 转账或银行电汇 | 用转账或银行电汇提交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昭苏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未按招标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开标前换取收退凭证时需提供汇款单等加盖公司鲜章(请各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未注明,造成保证金无法查明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昭苏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赵建
联系电话: 0999-8****** 1889****501
传真:
地址: 昭苏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2、采购人名称: 昭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 任俊
联系电话: 1357****855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昭苏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 费书丽
监督投诉电话: 0999-6******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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