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泽普县2019年林果业技术服务队设备配套项目--石硫合剂加工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一、 询价项目编号: KSZPX(XJ)2019-18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询价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四、 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并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5)本项目必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必须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五、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 至
上午:
下午:
2、获取询价文件地址: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4、询价文件售价(元):
六、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七、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泽普县政府采购中心421室
八、 询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九、 报价地址:
十、 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喀什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喀署办发〔2016〕55号)规定,在喀什地区注册的生产企业参加投标时实行5%-10%的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
4、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泽普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刘月
联系电话: 0998-8******
传真:
地址: 泽普县联合办公楼4楼
2、采购人名称: 泽普县林业局
联系人: 张志全
联系电话: 1527****780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泽普县采购办
联系人: 王茹
监督投诉电话: 0998-8******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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