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 和静县人民医院
二、 单一来源编号: HJXZFCG(DYLY)2019-001号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和静县人民医院设备采购(第一包)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
| 1 | 和静县人民医院设备采购(第一包) | 1 | *** | 台 | 无创血流动力学检测仪一台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设备型号品牌是医院现在使用中设备澳大利亚主机设备相兼容的配套产品,前期是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的正规厂家知名品牌。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新疆天山盛铭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健康西路13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胡 林 | 办公室主任 | 和静县卫生局 |
| 张永利 | 设备科主任 | 和静县人民医院 |
| 梁之延 | 设备科科长 | 和静县妇幼保健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由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具体论证意见,所选定的设备型号品牌是医院现在使用中设备澳大利亚主机设备相兼容的配套产品,前期是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的正规厂家知名品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和静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普泽云
联系电话: 1813****765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和静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朱晓勇
监管部门电话: 0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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