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管理局供氧加湿试点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2019-03-04 01:56: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藏财采【2018】073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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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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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局供氧加湿试点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9-03-04 13:56

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藏财采【2018】0739-110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 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公安交通管理局供氧加湿试点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藏财采【20180739-1101

二、项目名称:公安交通管理局供氧加湿试点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和最高限价:财政资金,已落实,最高限价:***元。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对供氧加湿试点工程进行初步设计(详情请见第六部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具备建筑设计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磋商文件自201934日至20193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在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注: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七、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参加磋商时间:201931515: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磋商地点: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

 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91-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址: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

联 系 人:刘彦 

联系电话:0891-6******  1354****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