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夫小学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2019-06-20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青海恒诚公招(工程/服务)2019-023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刘老师
  • 西宁市城中区教育局

一、   招标项目编号:  青海恒诚公招(工程/服务)2019-023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包一施工:逸夫小学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
2263242


包二监理:逸夫小学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45300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一: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_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3省外投标人须提供进青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信息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准(附网页截图)。 包二: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屋 建筑专业注册资格证书,且尚未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 3.3 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6-21 至 2019-06-27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美仑金座B座11楼1104室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6 月21日9时至2019 年6 月27 日17 时止,通过《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注:投标单位须持 CA 锁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并成功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并在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美仑金座B座11楼1104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7-15 09:00:00 

七、    投标地址: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请详细见二楼大屏幕) 

八、    开标时间: 2019-07-15 09:00:00 

九、    开标地址: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逸夫小学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45000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82010000000450659通过银行转账
2逸夫小学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监理900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82010000000450659通过银行转账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 0971-8****** 

传真: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3号楼11104号 

2、采购人名称: 西宁市城中区教育局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971-4******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西宁市城中区财政局 

联系人: 刘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971-8******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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