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社区矫正人员定位腕表采购项目
青海省司法厅青海省司法厅社区矫正人员定位腕表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青海省司法厅 委托已于2019年03月14日发布的青海省司法厅社区矫正人员定位腕表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由于undefined现发布更正公告
|
采购项目编号 |
华瑞(青海)公招(货物)2019-001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省司法厅社区矫正人员定位腕表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万元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年3月25日 |
|
更正事项 |
因评审标准和技术参数设置发生变化,现对以下内容进行澄清:1、原评审方法“类似业绩情况”中“提供2016-2018年以来投标人的省级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10分,没有不得分。(原件携带备查)”修改为:“提供2016-2018年以来投标人的同类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10分,没有不得分。(原件携带备查)” 2、将原评审方法“相关证明”中“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中心”及“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得2分,没有不得分。”修改为:“提供第三方出具的产品安全质检报告得2分,没有不得分。” 3、将原评审方法“相关证明”中“提供电子手环对人体无害及保障人体安全相关证明得1分,没有不得分”修改为:“提供相关产品安全证明文件或安全保障承诺得1分,没有不得分。” 4、将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产品认证”中“获得“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报告。”修改为:“提供第三方出具的产品安全质检报告。” 5、将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产品认证”中“电子手环通过相关第三方防爆测试。”修改为:“电子手环所使用电池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关安全试验资料,其试验资料中须含有在实验条件下不爆炸的相关结果。” 6、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其他要求”中“.两个月以上的使用记录,且使用效果良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条款 7、将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第6条“为保证防水可靠性,电子手环上下盖应为粘合式设计,即非“螺丝紧固+防水圈”设计,防止因防水圈老化或螺丝松动导致防水出现问题。”修改为“保证电子手环防水可靠性。” 8、将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第7条“将按键应采用触摸式设计,防止长时间使用后,按键防水硅胶圈老化导致防水出现问题”,修改为“保证电子手环防水可靠性,达到防水方程IP68标准,需保证产品的可靠性,操作的便捷性。” 9、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功能特点”第5条“充电方式” 10、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延长至:2019年04月10日上午10:00; 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延长至:2019年04月09日下午5:30以前; 12、其他内容不变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青海省司法厅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71-8******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71-8****** |
|
其他事项 |
无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 单位名称:青海省司法厅 联系电话:0971-8****** |
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