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更换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国控站点老化设备进口产品公示

2019-06-11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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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空气质量颗粒物自动监测仪采购项目,已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19号)规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论证,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内容:空气质量颗粒物自动监测仪2

二、采购预算:***

三、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

该进口设备具有稳定的技术、准确度高、操作维护简单,校准膜无需人工比对校准,校准时钟的频率能手动调整,可远程自动进行小时跨度检查的特点。

四、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

姓名:李孝晗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酒钢集团安全环保部

论证意见:仪器性能在同类检测仪器中具有准确度高,操作和维护简单,校准膜可长期使用,对校准时钟频率能进行手动调整等特点,能够满足监测工作的需要,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专家二:

姓名:李开文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甘肃宏基检测有限公司

拟采购的空气质量颗粒物自动监测仪,具有稳定的技术,跨度小、智能加热等技术特点,特别是设备配置了内置参比滤膜片,远程自动进行小时跨度检查,在颗粒物监测仪中是少有的,因此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专家三:

姓名:崔嵩               职称:副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拟采购的空气质量颗粒物自动监测仪的测量范围等指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中相应要求,仪器具有准确度高,稳定性好,操作简单等特点,能够满足监测工作需要。

专家四:

姓名:陈伟                职称:副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甘肃省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拟采购的空气质量颗粒物自动监测仪的测量范围,显示分辨率,工作电压,平行性和工作环境温湿度等指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中相应要求,仪器性能在同类监测仪器中,具有运行稳定,自动化程度高,准确度高,操作和维护简单等特点,能够满足环境监测工作的需要。

专家五:

姓名:殷剑宏                 职称:律师      

工作单位:甘肃殷剑宏律师事务所

论证意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国发【20066号该办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另据该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应当出具专家组出具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等材料,基于以上规定,本次采购行为采购人已经依法委托四名产品技术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的必要性等方面进行技术论证。另外,经核查,目前暂无限制采购该类进口设备的具体规定。因此本次采购行为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要求。

五、公示期限:2019612-2019618

六、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嘉峪关市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方式:6******

  地址:迎宾西路10

  采购人: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1529***82815

  地址:嘉峪关市南市区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办公楼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