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店乡永欣佳苑二期供水工程成交公告

2020-06-12 05:14:00
  • 成交公告
  • 单一来源
  • AHHYCG-2020-002
  • 安徽省
  • 其他
  • 中标***万元
  • 六安市金安区中店乡人民政府
  • 1826****024

中店乡永欣佳苑二期供水工程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12 17:14 访问次数:86

中店乡永欣佳苑二期供水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店乡永欣佳苑二期供水工程

项目编号:AHHYCG-2020-002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3

采购日期:2020年611

成交供应商名称:六安市供水工程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解放南路增45号

成交金额(大写):捌拾捌万陆仟元整(小写:¥***.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包含球墨铸铁供水管、PPR塑料管、水表、闸阀、砌筑检查井、泵房管道、室外消防管道等。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评审委员会名单:桑荣富、黄家法、鲍远洋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金安区中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中店乡

联系人:主任

联系方式:1865****195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衡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恒生阳光城68栋A座704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1826****024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标准   收费金额按实收费

公告期限:2020年611日至2020年612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衡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恒生阳光城68栋A座704,联系电话:1826****02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股(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移动公司北侧农业科技大厦十九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六安市金安区中店乡人民政府

安徽衡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