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城区公共环境、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治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全椒县城区公共环境、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治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全椒县城区公共环境、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治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全椒县城区公共环境、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治项目(二次)
原项目编号:czcg202006-034
原公告日期:2020年6月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现对“全椒县城区公共环境、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治项目(二次)”做如下答疑澄清:
一、提问:关于采购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网站上的链接网址为http://ggzy.chuzhou.gov.cn/bussinessInfo/bussinessZFCG.html?infoid=ef354be4-7eca-40f6-a043-5d38183fcd6d&categorynum=005002003,此页面中间写:“九、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6月 日9时00分前”。
此处有一个疑问:此处公告内容明显丢失了具体哪一日的时间,虽然在下载的详细交易文件中有写“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9时00分前”,但在采购公告中没有写具体日期,虽说为瑕疵,但应该澄清说明下。
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9时00分前
二、提问:交易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技术标格式文件 附件1:技术参数响应表(格式) 注:1、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交易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此处有一个疑问:
技术参数响应表下方注明:“直接拷贝交易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果投标人不直接拷贝交易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怎么样才能证明投标人对交易文件中的技术参数是响应的呢因为,如果投标人写了另外的投标产品和服务响应,并做出说明,虽然投标人觉得已经满足或者超出响应,但评标专家觉得不满足,是不是就是无效标如果是无效标,那投标人怎么界定此项技术要求评标专家又要怎么界定我们的投标产品和服务是否满足技术要求响应呢
答:删除“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交易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全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8号楼
联系人:袁主任
电话:1385****019
代理机构:安徽佳宝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全椒县江海新城市广场一号综合楼601室
联系人:卜成杰
联系方法: 0550-5******、1364****022
招标人:全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代理机构:安徽佳宝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