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1包近红外科研用面阵探测器(进口)采购中标公告

2020-06-10 02: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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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1包近红外科研用面阵探测器(进口)采购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10 14:48 访问次数:291

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1包近红外科研用面阵探测器(进口)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1包近红外科研用面阵探测器(进口)采购

项目编号:CG(2020)00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0520

开标日期:20200609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星光光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驼房营路8号新华科技大厦A121230

中标金额:***.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名称:近红外面阵探测器,规格型号:Ninox640 SU/NXU1.7-CL-640;数量:1套;单价:***元;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钱毅、刘虎、舒新文、杨正、徐慧莉

招标人名称:安徽师范大学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方式:0553-5******

招标机构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B1805

项目负责人:冯工  联系电话:0553-3******

收费标准:《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

收费金额:10117

公告期限:2020610日至2020611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1805室,联系电话:1895****31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师范大学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