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宝路南段综合整治广场及环境整治工程中标(成交)公告

2020-06-09 03:44:00
  • 其他公告
  • 竞争性谈判
  • 、包别号(如有);
  • 安徽省
  • 行政机关
  •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冯主任
  • 中标***万元
  • 明光市古沛镇人民政府
  • 1735****818 1395****209 1801****919

家宝路南段综合整治广场及环境整治工程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09 15:44 访问次数:128

 

家宝路南段综合整治广场及环境整治工程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家宝路南段综合整治广场及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czcg202006-023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603

开标日期:2020年0608150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昶之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明光市淮河大道中段科技企业孵化器东四楼4032室

中标金额:柒拾捌万贰仟叁佰贰拾元柒角伍分(¥:***.75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韩丽   夏成华   李安波

招标人名称:明光市古沛镇人民政府 

地址:明光市境内

联系人:鲁江     联系方式:1395****209  

招标机构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 

项目负责人:汪月琴、王善鸿    联系电话:1801****9191735****818

收费标准:按照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以中标价计算,含专家评审费  

收费金额: 7823  

公告期限:2020年0609日至2020年0610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明光市古沛镇人民政府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明光市古沛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1395****20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明光市政务中心16楼1627办公室,联系人:冯主任、江主任,联系电话:0550-8******、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招标人(盖章):明光市古沛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公司(盖章):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日:2020年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