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交易文件澄清函
关于《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交易文件澄清函
关于《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交易文件澄清函
项目编号:czcg202006-009
各潜在投标人:
质疑1、企业业绩:1、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包含在管项目且在管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否则不予认可。)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6 万平方米及以上三甲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得 6 分,本项满分 6 分。 对此提出质疑,这样的分值设置不能体现出优秀物业公司的业绩管理实力。
此条能否修改为:1、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包含在管项目且在管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否则不予认可。)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6 万平方米及以上三甲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得 2 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及以上三甲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得 3 分。以单个最高分计入,本项满分 6 分。
回复:类似业绩评审加分标准从本项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求出发,目的是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类似业绩评审加分标准的数量和分值符合法律、法规及滁州市相关规定,故按交易文件执行。
质疑2、企业荣誉: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管理的(含在管)非住宅物业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示范或优秀项目荣誉:省级及以上的得 6 分,市级的得 3 分;如获奖项目为医院项目,另加 2 分本项评分不累加,以单个最高分计入,本项最高得 8 分。市级指设区的市,直辖市为省级。 对此提出质疑,目前住建部已取消“示范或优秀项目荣誉”的评定工作,各地区政府也将该项评定工作交由行业协会组织。本次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存在排他性。
此条能否修改为: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管理的(含在管)非住宅物业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物业管理示范或优秀项目荣誉:省级及以上的得 6 分,市级的得 3 分;如获奖项目为医院项目,另加 2 分本项评分不累加,以单个最高分计入,本项最高得 8 分。
回复:经查询,未发现住建部取消物业管理“示范或优秀项目”评选的通知。具有该奖项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足以确保采购项目的竞争性,奖项评审加分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故按交易文件执行。
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采 购 人: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滁州市会峰东路788号
联 系 人:严加伟
电 话:1395****345 、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丰乐南路281号(长江商贸城B区3栋406室)
联系人: 王颖、周蓓蕾
电话:0550-3******、1395****663、1395****076
二0二0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