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实验幼儿园(易景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公告

2020-06-08 0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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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实验幼儿园(易景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08 16:30 访问次数:128

 

滁州市实验幼儿园(易景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实验幼儿园(易景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czcg202005-310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18 

谈判日期:2020年6415时00分

成交单位名称:安徽易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北路202号

成交金额:壹佰壹拾柒万叁仟捌佰壹拾壹元肆角陆分(¥***.46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小组名单:张万标、蔡继元、王岚枫

采购人名称:滁州市实验幼儿园           

地址:滁州市实验幼儿园          

联系人: 吴军

联系方式:1770****0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花园西路与丰乐大道向东200米3号楼15层

项目负责人:杨韦         联系电话:0550-3******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照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6500元(含专家评审费2500元) 

公告期限:2020年68日至2020年69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滁州市实验幼儿园或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花园西路与丰乐大道向东200米3号楼15层联系电话:0550-3******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0-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滁州市实验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8

 

附件:

滁州市实验幼儿园(易景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评标结果公告
滁州市实验幼儿园(易景园)综合改造提升工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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