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犬只收留场所租赁及运作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公告项目编号:(BB2020ZFCGZ139)
2020-06-05 12:10:00
蚌埠市犬只收留场所租赁及运作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公告项目编号:(BB2020ZFCGZ139)
发布日期:2020-06-05 12:10 访问次数:147
蚌埠市犬只收留场所租赁及运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BB2020ZFCGZ139)
各投标人:
蚌埠市犬只收留场所租赁及运作服务项目采购人为蚌埠市公安局,因收到潜在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疑问,我单位现发布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问题:对于资质的要求里要求“具有有权机关核发的犬只狂犬病定点免疫资格。"只有宠物诊疗机构才有资格从相关主管部门领取免疫资格证。那么是否该要求直接限制了除宠物医院或者诊疗机构以外的单位均不具备投标资格
答复:作为一家从事流浪犬只收容饲养管理的企业,需要对饲养的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因此必须取得企业所在地有权机关核发的犬只狂犬病定点免疫资格。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蚌埠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