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信息工程学校(来安职高)新校区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20-06-04 1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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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信息工程学校(来安职高)新校区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04 10:48 访问次数:127

滁州市信息工程学校(来安职高)新校区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czcg202005-230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招标的滁州市信息工程学校(来安职高)新校区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cg202005-2302020525日发布交易文件,现对本项目答疑澄清如下:

问题1:本公司参与贵公司对于“滁州市信息工程学校(来安职高)新校区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6.1条 中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予响应。本公司不交纳任何形式的履约保证金。

回复:以最新澄清文件为准,请自行下载查看。

问题2:付款方式应按安徽省人防办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应为:

1、合同订立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
2、门框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合同价款的30%。
3、门扇送到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5%,

4、防护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余款。
水电以及现场吊装费用。电源、塔吊吊装、临时支承费用由甲方支付。报价总价的40%为安装费开具9%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总价的60%开具13%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复:本条按交易文件执行

问题3:关于质量等级: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当地政府质监部门及当地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验收合格等级并备案完毕。 应改为“确保工程通过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回复:本条按交易文件执行

问题4:关于乙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后 15 日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每延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合同价款 ***‰ 的违约金。完成竣工验收不一样,不是由乙方决定的,是按照甲方要求工期完成安装并经第三方检测合格 。

回复:

本条更改为:货物验收不合格或工程经相关部门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自担费用予以退换、返工并报验,直至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按第七条乙方责任中第二款、第三款承担逾期及返工违约责任。

问题5:必须做好人防防护设备完工后 2 年内的免费维修保养的售后服务,本公司提供1年免费质保服务。

回复:必须做好人防防化设备完工后1年内的免费维修保养的售后服务。

问题6:施工配合费由乙方向总包方支付(含在投标报价中)希望招标单位明确费率,是否还是自行报价

回复:

本条更改为:双方约定:3%为施工配合费(不下浮)。施工配合费由乙方向总包方支付(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施工配合内容包括:(1)地下室平面图、轴线及地平标高数据;(2)电源及用电;(3)垂直吊装设备(塔吊);(4)临时支撑钢管、钢筋若干根(5)人防设备临时堆放场地。

问题7:采购清单,没有图纸给与核对门框数量,请上传图纸,我司按图纸数量核对门框

回复:图纸已上传,请自行下载。

原交易文件开标时间为2020617900(北京时间)现将开标时间延后至2020622900(北京时间)

本项目招标在此之前所发布的交易文件内容与本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内容为准,交易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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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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