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蓝天卫士”续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告

2020-06-03 03:13:00
  • 成交公告
  • 单一来源
  • JA2020-ZB010
  • 安徽省
  • 行政机关
  • 中标***万元
  • 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 0564-5******

金安区“蓝天卫士”续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03 15:13 访问次数:128

金安区“蓝天卫士”续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金安区“蓝天卫士”续建项目

项目编号:JA2020-ZB010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26

采购日期:2020年63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梅山南路与长安路交汇处银波大厦8楼

成交金额(大写):伍拾叁万贰仟元(小写:¥***.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评审委员会名单:杨庆永曹恒珍何桂琴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路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方式:1395****508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文汇大厦12楼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0564-5******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标准 收费金额:按实收费

公告期限:2020年63日至2020年64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文汇大厦12楼,联系电话:0564-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移动公司北侧农业科技大厦十九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安徽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