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答疑公告

2020-06-02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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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答疑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02 21:00 访问次数:108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原项目编号: 2020BFFFJ00796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22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答疑公告

 “合肥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项目(项目编号:2020BFFFJ00796)答疑公告如下:

1、村庄规划中,实际以村庄规划、村庄整治、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等名称均有,实质性内容相当。请问村庄整治、村庄人居环境有关导则是否予以认可,是否同等于“规划类导则”予以计分。

答:具体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确定。

2、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名称不一,村庄规划中,按现实实际情况。请问村庄规划有关标准、规范、导则、技术指南等是否予以认可,是否同等于“规划类导则”予以计分。

答:具体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确定。

3、原招标文件业绩评分项中“投标人应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根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形式不一样,很多技术规范类的任务,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并无合同,按现实实际情况。请问无合同情况下,出具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导则或技术指南、标准等印发成果中体现编制单位名称的成果关键页是否予以认可,是否同等于“规划类导则”予以计分。

:不予认可,不予计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66******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6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