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经区海恒社区空闲地管理及秩序管理服务外包答疑公告
合经区海恒社区空闲地管理及秩序管理服务外包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经区海恒社区空闲地管理及秩序管理服务外包
原项目编号: 2020AJJFN00095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经区海恒社区空闲地管理及秩序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2020AJJFN00095)答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
疑问1:投标供应商荣誉或奖项中的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荣获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省级的一个2分,市级的一个1分,本项满分5分。”我司认为投标供应商荣誉或奖项条件单项荣誉分值设置过低,要求的荣誉潜在数量多、门槛高,大部分的保安公司都是小型企业,完全满足评标办法中条件的公司较少。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请求修改为: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荣获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省级的一个3分,市级的一个2分,本项满分5分。
答: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疑问2: 招标文件第34页
资信分→投标供应商荣誉或奖项→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荣获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省级的一个2分,市级的一个1分,本项满分5分。问:此项中的省级荣誉在合肥行业中,有此荣誉的不超过2家,此项设置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具有倾向性可否将此项更改为“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具有AAA级企业信用(资信)证书或者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市级以上(含市级)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满分5分”
答: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疑问3:招标文件第35页
资信分→人员配备→注:1、投标时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问:此项中要求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属于持证上岗,理应投标时可以提供。但身份证可否在中标后,人员上岗前交由招标人查验,因为公司也要为员工的个人身份信息安全做保障。可否将此项更改为“注:1、投标时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承诺在中标后将上述人员身份证原件交由招标人查验,并提供复印件由招标人留存”。
答: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二、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单位: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管委会行政服务大厅2楼211会议室。
本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3******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2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