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卫生项目数字胃肠机和C型臂X光机采购安装项目第一包YQCG2020025A中标(成交)公告变更公示变更

2020-06-01 04:13:00
  • 其他公示
  • 其他采购方式
  • 、包别号(如有);
  • 安徽省
  • 行政机关
  • 1585****858 0551-65******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项目数字胃肠机和C型臂X光机采购安装项目第一包YQCG2020025A中标(成交)公告变更公示变更

发布日期:2020-06-01 16:13 访问次数:191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项目数字胃肠机和C型臂X光机采购安装项目第一包YQCG2020025A中标(成交)公告变更公示

各投标人:

    现将宿州市埇桥区卫生项目数字胃肠机和C型臂X光机采购安装项目”包一(编号:YQCG2020025A)中标结果变更如下:

一、变更内容

取消安徽华源大众医药有限公司第一成交供应商资格,取消安徽柏斯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第二成交供应商资格。由第三成交供应商宿州市冠亚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递补。

公告期限:2020年61日至2020年6月2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黄山路601号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718室,联系电话:1585****858/0551-6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徽埇康医教发展有限公司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