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及档案整理(2020年度)中标公告
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及档案整理(2020年度)中标公告
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及档案整理(2020年度)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及档案整理(2020年度)
项目编号: CG(2020)0024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金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地理信息产业园5栋
中标金额:***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朱勇、鲍金伟、胡冲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
地址: 芜湖市弋江区
联系人:胡主任
招标机构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B座1805室
项目负责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553-3******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01日至2020年06月02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B座1805室 ,联系电话:1895****758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中标单位业绩:
1、合同名称: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
签订时间:2015年12月 ;签订金额:65万元
2、合同名称: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项目
签订时间:2016年12月14日 ;签订金额:140.6万元
3、合同名称:市公共资源交易档案电子系统建设
签订时间:2019年11月4日 ;签订金额:196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