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新型单警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0-09-29 04:28: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JC-HG20200066
  • 四川省
  • 行政机关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 成都市公安局
  • 028-8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C-HG202000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新型单警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9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10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时间:2020年10月16日 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更正为:“1.10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时间:20201020 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1020 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8-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在2020年10月12日17:00前,通过E-mail(gabjingcaizhongxin@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简称),向警采中心发送参与本项目的确认函(格式详见第八部分附件1)。”

更正为:“投标人须在2020101617:00前,通过E-mail(gabjingcaizhongxin@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简称),向警采中心发送参与本项目的确认函(格式详见第八部分附件1)。”

(3)第三部分-采购人须知-3.3.2.3 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更正为:“开户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

(4)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5.2.4 交收检验送检产品-“★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除配送采购数量货物外,还须承担到货后采购方按照公安部检验标准抽检样品进行检验的所需全部费用,并补足抽检样品的所需数量(该数量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规定的交收检验抽检数量)(提供承诺函)。”

更正为:“★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除配送采购数量货物外,还须在采购方按照公安部检验标准抽检样品进行检验后补足抽检样品的所需数量(该数量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规定的交收检验抽检数量)(提供承诺函)。

(5)第五部分-采购需求-5.3 验收要求-“3、样品检测:由检测机构实施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抽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因检测过程造成的送检设备数量损耗,由供应商免费补充)。”

更正为:“3、样品检测:由检测机构实施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抽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因检测过程造成的送检产品数量损耗,由供应商免费补充)。”

(6)第六部分-合同-6.4.4 验收-“甲方有权在验货时对货物进行抽样并送交权威检测机构按相关标准进行检测。验货及抽样检测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抽检货物所用的数量由乙方及时给甲方补充。”

更正为:“甲方有权在验货时对货物进行抽样并送交权威检测机构按相关标准进行检测。验货及抽样检测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抽检货物所用的数量由乙方及时给甲方补充。”

更正日期:2020年09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公安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36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02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代表02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

电 话:  0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