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横沥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排渠、三江排渠和山厦箱涵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9-29 03:34: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441900-27-202009-2721302-0011
  • 广东省
  • 行政机关
  • 广东溢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黄瑞田
  • 预算***万元
  • 东莞市横沥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 0769-83******

项目概况
  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排渠、三江排渠和山厦箱涵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路东城路段283号世博广场9(J)栋13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0 22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27-202009-2721302-0011

项目名称: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排渠、三江排渠和山厦箱涵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31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排渠、三江排渠和山厦箱涵整治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规模及特征

本项目治理范围包括:东莞市横沥镇村尾排渠、三江排渠和山厦箱涵整治项目

在系统分析城市黑臭水体水质水量特征及污染物来源的基础上,结合环境条件与控制目标,筛选技术可行、效果明显的技术方法,确定治理技术路线,并通过实施使项目河道水体分别达到两个阶段的验收标准,并通过运营维护使水体维持达标状态。

承包方式

按照用户需求及合同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容和要求,以及规范标准要求,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说明、现场条件等,本项目承包方式实行总价包干方式,具体包括:

1.包设备、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施工措施、包调试、包验收、包24个月运营等;

2.确保项目无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水质目标

经治理后,分别达到以下2个阶段的治理目标:

第一阶段治理目标:2020年底项目水体消除黑臭水质达到不黑不臭标准限值;

不黑不臭水质指标标准:

序号

特征指标(单位)

标准限值

备注

1

透明度(cm)

>25

 

2

溶解氧DO(mg/L)

>2.0

 

3

氧化还原电位ORP(mV)

>50

 

4

氨氮NH3-N(mg/L)

<8.0

 

注:1.以上指标参照住建部颁发的建城[2015]130号《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指南》城市黑臭水体污染程度分级标准;2.水深不足25cm时,该指标按水深的40%取值。

 

第二阶段治理目标:2021年6月30日前在消除黑臭的基础上,增加考核水质指标(常规4项)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限值,具体指标标准如下表所示:

水质部分指标达到或优于V类水标准:

序号

特征指标(单位)

标准限值

备注

1

溶解氧DO(mg/L)

≥2.0

 

2

化学需氧量CODcr(mg/L)

≤40

 

3

氨氮NH3-N(mg/L)

≤2.0

 

4

总磷TP(mg/L)

≤0.4

 

注:4项指标选取参照环保局东水治建【2018】2号文件《全市总污染河涌整治示范项目验收考核实施细则》,以及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V类水标准。


4、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安装工期:2个月 调试工期:1个月 综合治理期:安装调试合格后,下一个月起进入综合治理期,为期24个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9  29 日至 2020 10 1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路东城路段283号世博广场9(J)栋1301室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0 22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路东城路段283号世博广场9(J)栋1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横沥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沿江路发展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76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溢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路东城路段283号世博广场9(J)栋1301室

   联系方式:0769-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瑞田

   电话:0769-2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溢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29日